關于試鳴防空警報的通知
為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防災意識,讓市民進一步了解和熟知人民防空警報信號規(guī)定,檢驗巴彥淖爾市防空警報器的性能和效果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和《內(nèi)蒙古自治區(qū)國防動員辦公室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〉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進行全市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活動,請廣大市民聞聲勿驚,保持正常的生產(chǎn)和生活,同時做好宣傳工作。
防空警報信號種類及鳴放順序如下:
預先警報(鳴36秒,停24秒,反復3遍,時長3分鐘)
空襲警報(鳴6秒,停6秒,反復15遍,時長3分鐘)
解除警報(連續(xù)鳴3分鐘)
警報信號間隔時間1分鐘。